第12章 点子公司
吴大有却看林栋很顺眼,一口答应,“行!”
林栋也不含糊,“先取名字,搞个横幅挂门上,就叫吴记馒头店,后面再写上,馒头一毛五一个,四毛三个。”
吴大有和王小花站在那儿傻呆呆地盘算,赔本好像不至于,可这不等于少卖五分钱吗?一个五分钱,十个就是五毛,一百个就是五块啊,这不亏死?
林栋用脚趾头都知道这两口子在顾虑什么,“别算了,你们算不明白的,先告诉我,你们一天能卖多少馒头?”
说到卖馒头,吴大有可就不憨了,想都不用想,“多的时候能卖五百多个,少的时候也有二百多个。”
“那这样,如果你用了我的点子后,多的时候能卖八百个以上,少的时候能卖四百个以上,就算我的点子有用,否则就算没用,我也不收钱,”林栋把早就打好的腹稿说了出来。
吴大有和王小花一合计,这是无本买卖啊,怎么都不吃亏,立马就答应下来。
“行,那你们就去按我说的做吧,也算我开张了。”
这也就是1992年,华夏大地民风淳朴,特别是这种偏远的北方,还没有沾染南方的精细,吴大有两口子根本没想过赖账,要是过了千禧年,林栋怎么也得弄个纸面合同出来,现在却完全不需要。
当然了,这也是有林栋对这两口子很了解的因素在。
吴大有还挺高兴,屁颠儿屁颠儿地就去找能做横幅的店,留下王小花看店。
林栋看时间还早,又指点了一下王小花怎么科学的记账,让小学都没有念完的王小花惊为天人,要不是林栋溜得快,眼看就要敬茶拜师。
从馒头店离开,林栋在大市场溜达了一圈,重新梳理了一下业态,做到心中有数。顺手在市场里买了一大塑料袋的鸡血和一条没人要的瘟死狗,然后又直奔市场边上的废品收购站,花一块钱买了一把锈迹斑斑的后背西瓜刀和半块磨刀石。
离开大市场,他先把死狗藏起来,又把西瓜刀和磨刀石卷进一张羊皮里,再拎起鸡血,直奔武字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