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4章 别欺负老实人
算来垃圾堆里翻找些食物,可是刚刚靠近,便感受到流浪汉身上的恐怖气息,瞬间吓得尖叫一声,撒腿就跑,眨眼不见了踪迹。
而那流浪汉身上的气势越来越强。
他蹭地一声,身躯挺直站立起来,眸中划过了锐利的锋芒。
他缓缓抬起血肉淋漓的手臂。
然后。
他竟从地上捡起了一个酒瓶碎片,将手臂上残留的那些纹身,连同纹身下的血肉,尽数给割了下来,露出了森森白骨。
但诡异的一幕发生了。
流浪汉身上的血肉,居然迅速开始了重生。
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出了肉芽来。
紧接着,经络、血管、皮肉一一长了出来。
眨眼功夫。
流浪汉的这条手臂,就跟正常人的一样,看不出任何受过伤的痕迹来,甚至肌肤看起来白嫩无比。
“一个背叛我的女人……不值得我留恋……”
流浪汉口中喃喃自语。
此刻的他,虽然浑身上下仍然脏兮兮的,但他身上的气势,却直冲云霄。
“从此以后,我侯云志,重生!”
流浪汉再度开口,赤红的双眸之中,散发着无与伦比的杀意。
他身形一闪。
当再次出现时,已经在十米开外。
那几个混混尚未走远。
他们勾肩搭背,有说有笑,正在讨论最近碰到的姑娘那个熊更大,那个玩起来更水嫩。
突然。
一股刺骨的寒风袭来。
几个小混混身躯下意识一哆嗦。
“玛德,怎么这么冷……”
为首的高大混混,身体微微收缩,他感觉心里有些发毛,好像背后有什么东西在盯着自己一样。
他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
“啊……”
为首的高大混混,吓得当场惨叫出声,脸色瞬间煞白。
其他几个混混,也回头望去。
然后,惊恐的尖叫声响彻。
他们看到了刚才的流浪汉。
流浪汉身上,鲜血淋漓,都是手臂上的血留下来沾染的。
最为恐怖的是。
这流浪汉的双眸,居然是赤红色的,宛如怨鬼一般!
几个小混混感觉头皮发麻,一股寒意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
流浪汉侯云志,一步步走向这些小混混。
“你……你别过来啊……”
为首的高大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