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治要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难四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或曰:仁贪不同心。故公子目夷,辞宋,而楚商臣弒父,郑去疾予弟,而鲁桓弒兄,伍伯兼并,而以桓律人,则是皆无贞廉也。且君明而严则羣臣一忠,阳虎为乱于鲁,不成而走,入齐而不诛,是承为乱也。

  君明则知诛阳虎之可以济乱也,此见微之情。语曰:诸侯以国为亲。君严则阳虎之罪不可失,此无救赦之实也。则诛阳虎,所以使羣臣忠也。未知齐之巧臣,而废明乱之罚。责于未然,而不诛昭昭之罪,此则妄矣。

  今诛鲁之罪乱以威羣臣之有奸心者,而可以得季、孟、叔孙之亲,鲍文之说,何以为反?

  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昭公恶之,固谏不听。及昭公即位,惧其杀己也,辛卯,弒昭公而立子亶也。君子曰:昭公知所恶矣。公子圉曰:高伯其为戮乎,报恶已甚矣。

  或曰:公子圉之言也不亦反乎!昭公之及于难者,报恶晚也。然则高伯之晚于死者,报恶甚也。明君不悬怒,有怒不行,且举之,故曰悬怒。悬怒则臣罪轻举以行计,则人主危。故灵台之饮,卫侯怒而不诛,故楮师作难。

  食鼋之羹,郑君怒而不诛,故子公弒君。君子之举知所恶,非甚之也,曰知之若是其明也,而不行诛焉,以及于死,故知所恶,以见其无权也。人君非独不足于见难而已,或不足于断制,令昭公见恶稽罪而不诛,使渠弥含憎惧死以徼幸,故不兔于杀,是昭公之报恶不甚也。

  或曰:报恶甚者,大诛报小罪。大诛报小罪也者,狱之至也。狱之患,故非在所以诛也,以雠之众也。是以晋厉公灭三郄而乐、中行作难,郑子都杀伯晅而食鼎起福,吴王诛子胥而越勾践成霸。

  则卫侯之逐,郑灵之弒,不以褚师之不死而公父之不诛也,以未可以怒而有怒之色,未可诛而有诛之心。怒其当罪,而诛不逆人心,虽悬奚害?夫未立有罪,即位之后,宿罪而诛,齐胡之所以灭也。君行之臣,犹有后患,况为臣而行之君乎?诛既不当,而以尽为心,是与天下有雠也,则虽为戮,不亦可乎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难四(2/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