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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落网,凭什么说我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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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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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对方所犯下的罪,林岚市必判死刑的。

  说起来,人贩子的量刑倒是一直被人吐槽。

  关于这个首先,要知道人贩子是有三个级别的量刑范围。

  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无期以下。

  死刑。

  有期徒刑可以理解为拐卖人员非法律特殊保护的人群,如孩子,且数量没达到三个,则是五年以上,超过三个可以视作严重,处无期徒刑,如果极其恶劣,如韩诗这种,那人贩子就得死了。

  看起来并不严苛,和人贩子所犯下的罪完全不匹配。

  “啧,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改一改法,改个能完全杜绝人贩子的法。”

  钱华思考片刻,摇着头叹息说道。

  “这帮狗杂碎,良心都被狗吃了!”

  “知道现在针对这玩意的两种风口,都是什么吗?”

  徐嚯呼出一口浊气,他开口说着。

  现在针对这玩意,总体来说有两个声音。

  一,是等待社会发展,等待文明进步,以最小的代价缓慢度过这份阵痛期,认为可以保持现有量刑。

  二,认为需要赶尽杀绝,从买家,到卖家,制定严苛的惩罚制度,如拐卖一人直接死刑等。

  官方目前用的是第一类。

  社会文明的发展,整体水平的进步,会让人贩子这类东西逐渐减少。

  科技水平进步,会缩小人贩子的空间,以时间换取空间,缓缓的将对方从现实中抹除,不过时间会很长。

  至于二.

  狗急跳墙。

  没错,就是害怕狗急跳墙。

  惩罚只会压缩市场而不会杜绝市场,惩罚会让门槛变而不是将门槛夷为平地。在拐卖任何一个孩子便判死刑的基础上,那市场会变小,同时价格会提高,风险与利益是相对的,不会消失,依旧会有人铤而走险。

  且这些人只要被警方盯上,那面对自己必死的情况下,他们手中的人质几乎是十死无生,期间死的人质和孩子绝对会突破所有人的想象。

  这样做,可以看成是用人命的代价,减少被拐人员的数量。

  对比二,一的人口市场明显会变得很庞大,造成大量人员被拐。

  而二看起来很划算,部分人命来换取大量市场消失。

  但.

  “太无情了。”

  徐嚯看着钱华,缓缓说道。

  “很划算,这三个词作用在人命上,太过无情了。”

  “能用划算来形容,那看人命的时候就不是在看人命,而是一个筹码,一个货物,但对那些人来说,却只会感到绝望。”

  就像林岚市。

  资源的分配,导致爆炸案出了命案,站在分配资源的人角度看,他们是在用很‘划算’的方式分配。

  但站在受害者,站在那些被视为代价的人身上来看,如宋思,那就很可悲了。

  量刑少点虽然会导致受害者暴增,但至少不会怎么死人。

  但同样的问题又来了。

  如果采用一,会导致受害者暴增.那假设在严苛刑法下,本不该成为受害者的被拐人员在选项一的情况下被拐。

  如此便成了用‘大量被拐人员’的代价换取‘生命得到保障’,对这些本不该被拐的人来说,也是一种绝望。

  这就像个天平。

  你往左边添一点,右边就会翘起,往右边添一点,左边就会翘起。

  想让天平持平,几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两边人一直吵,吵了几十年也没吵出个结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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