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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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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章 受气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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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看来卜石兔成功了。

  “以正合,以奇生”,一切计谋都是源于力量的不足。

  也正是这一点让刘敏宽看到了土默特部的外强中干。

  他卜石兔若是俺答,余令早就死了,不存在忍气吞声。

  若没有这个由头,以余令那只喜欢管好自己一亩三分地的性子,不会在这个场合对位高权重的布政使发难。

  余令还是他的下官,还归布政使来管。

  一个能把长安都管的井井有条的人,不会愚蠢到分不清轻重。

  就连御史袁万里都忍不住对姜槐道发难,这事儿谁对谁错其实早已清晰明了。

  姜槐道听到了三边总督话里的维护之意,笑了笑,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姜槐道扭头对着余令说道:

  “余令,你辱了我,辱了我祖宗,这是你我的私事!”

  “那咱们打一架?”

  “粗鲁!”

  余令面露不屑,嗤笑道:“没卵子的都比你强!”

  姜槐道深吸一口气,他发现余令在等着自己搭话,然后想方设法的奚落自己。

  深深看了一眼余令:“你犯法了!”

  袁万里往前一步,笑道:

  “余同知除了话不好听,并不违犯国法,一个从草原归来,杀了无数蛮族的人,说出来的话自然不好听,需要缓一缓!”

  姜槐道可以无视余令的话,但他不敢无视袁万里的话。

  在他心里,袁万里比余令更让人忌惮。

  这群人以“骂皇帝”为荣,皇帝都被这群人烦的不行,姜槐道又怎么敢无视。

  “余令是文人!”

  余令闻言笑道:“学问不好,才秀才,圣人文学没学好,所以言语粗鲁了些!”

  姜槐道彻底没法,他发现余令的脸皮太厚了,可以说不要脸。

  人家是学问低了羞于启齿,这个倒好。

  一点都不觉得丢人。

  至于骂人犯法这个事余令早就琢磨透了。

  《大明律》规定百姓不能随便骂人,骂人是犯罪的。

  骂人犯骂詈罪其实并不是百姓嘴里的不近人情的律法,而是一项非常重要且有意义的高明之举。

  是一良策。

  在大明立国之前是元朝的天下,元朝时蒙古贵族,异族人高高在上,汉人则处于被压迫的底层。

  他们的高高在上可不仅仅是制度,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显得比汉人高贵。

  地位的悬殊,文化的不同,他们骂汉人为“汉狗”,“汉奴”,“胡扎”等等。

  羞辱着每一个身份比他们低的人。

  在这种环境下,大家都在骂,污言秽语充斥街头巷尾。

  大明驱除鞑虏后,觉得这种现象很不好,骂着骂着就容易造成流血事件。

  整顿骂人的风气成了重中之重。

  所以,在《大明律》里骂人是犯法的。

  可《大明律》也说了,有功名的读书人是享有言论豁免权,即使公开说皇帝或官员不作为也不会受罚。

  余令有功名,可以骂!

  余令的这种骂是属于言语较为激烈的类型。

  姜槐道的嘴没被人堵住,他也可以骂余令!

  这大厅里面这么多官员。

  有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还有负责刑名的提刑按察使司。

  所有人可以说都是见证。

  对所有人都是公平的。

  其实余令的骂还不是最狠的,比之前辈王琼还差一点,人家王琼可是号称大明“骂神”!

  人家还只骂高官,当时的内阁首辅李东阳险些被王琼骂死。

  骂完了李东阳,再骂继任者杨廷和。

  杨廷和他儿子杨慎发配充军,他还来一句“天道好还”!

  彭泽、靳贵、陆完这些权官,也逃不了被骂。

  哪个见了王琼不心里哆嗦。

  人家王琼能骂也能打,王琼喜欢并支持王守仁,平定了宁王叛乱!

  余令骂人也不是瞎骂,一开始就说明了理由,想借顺义王的手杀掉余令,这件事是真是假不重要。

  重要的是有骂人的缘由。

  缺点就是余令的话太绕,太脏了!

  也是这个时候,众人才知道前几年河套的那场火是余令放的。

  如此一来众人也就明白余令为什么能面见圣颜。

  在场的都是聪明人,脑子一转就猜到了事情大概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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