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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幕放映:现代生活震撼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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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炸裂的法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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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公此言诧矣!”

  “李四是在张三的教唆下,前去勾引的张三儿媳妇,有受人指使的前提,有此前提下怎么能算作是双方心甘情愿呢?臣认为应当是算作强奸罪!”

  魏征说完。

  房玄龄也站了出来附和。

  “陛下,臣也认同魏征所言。”

  但很快旁边又有人反对。

  “邓国公、魏国公你们的言论貌似有些偏差吧?律法是要严明的,同意了就是同意了,怎么能因为其他因素而随意更改呢?”

  “那难道有人把刀架你的你脖子上,让你把身上的钱都自愿交给他,也算自愿交给吗?”

  “这两个案件哪能一同并论,你说的那是抢劫!”

  ……

  很快。

  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讨论。

  一时之间。

  朝堂上唾沫飞溅。

  张牙舞爪。

  就差动起手来了。

  而众人的意见也逐渐的分为了两派。

  一派以长孙无忌为首。

  认为:女子和李四之间发生关系是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实行的,所以构不成强奸罪。

  另一派以魏征为首。

  认为:李四是听了张三的话之后才去勾引的女子,如果没有张三的介入,两人之间根本不会发生关系,如果女子知道李四是张三派去勾引她的,那么他们二人根本就不会发生关系了,所以算作是构成强奸罪。

  李二看着吵成一团的众人。

  十分无奈。

  本意是想场外求助一波。

  怎么反而场面变得更加混乱了起来?

  最终。

  李世民还是选择了相信长孙无忌。

  毕竟有先前的白嫖案作为案例。

  李二也认为,双方只要同意,哪怕其中有诈骗因素也构不成强奸罪。

  李二点击了【选项二:没有犯罪。】

  【回答错误】

  另一时空。

  李隆基面前也出现了一块问答屏。

  但他无心去管,还沉浸在天幕上所播放的案件中。

  公公派人去勾引儿媳妇,

  让儿媳妇出轨。

  再以此来威胁儿媳妇和自己发生关系!

  嘶——!

  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自己要不要尝试一下。

  找个美男子去勾引一下杨玉环?

  以此就范?

  不行不行。

  如若此事传及天下。

  必然会遭到万世耻笑!

  必须得想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能得到玉环。

  又能堵住天下悠悠众口。

  ……

  宋朝。

  包拯陷入沉思。

  喃喃自语。

  “李四被张三教唆去和儿媳发生关系。”

  “并且实施成功。”

  “若说犯罪了。”

  “两人都是自愿发生的关系。”

  “若说没有犯罪。”

  “两人之中又偏偏有第三方因素插足,带有欺诈行为。”

  “那么这到底是犯罪了还是没犯罪呢?”

  素有包青天之称的包拯。

  此刻也陷入了纠结之中。

  对这个案子无从下手。

  ……

  明朝。

  朱元璋面前的答题页面,和李隆基一样也不想回答。

  “又是这个张三,嫖完外面的女子还不满意,还想打自家儿媳的主意。”

  “要是被咱遇到了他,咱管他有没有犯法,咱都得把他给腰斩了!”

  ……

  清朝。

  乾隆被这个案例给看懵了。

  大感变态。

  “和珅,你觉得这个案件该怎么处理?算不算构成强奸?”

  和珅:“……”

  被皇上问起。

  和珅也不知怎么回答。

  怎么处理?

  按照他们大清的民间方法。

  当然是把他们三个都浸猪笼了。

  “……皇上,按照我大清律法,亲属相奸,按罪论处须杖刑一百,流放三千里。”

  “李四作为同谋者,当同处相等罪名,所以……所以按我大清律法,在奴才看来,李四应当是算犯了强奸罪。”

  和珅很谨慎的用大清的律法评判标准说出了答案。

  闻言。

  乾隆也是若有所思的点头。

  “按常理而言,确实如此。”

  “只是,这后世的律法终归与我大清不同。”

  “他们的律法对犯人明显更为宽松……”

  “也许对强奸案的评判标准也更为宽松?”

  “皇上的意思是……觉得犯了强奸罪的,应该只有作为公公的张三,与李四无关?”和珅想了一下,确实有这种可能。

  毕竟上一个案件就是前车之鉴。

  在大清朝嫖娼不给钱,就算被活活打死都不奇怪。

  到了后世却成了不犯法。

  “皇上分析的极是!”

  得到和珅的认同。

  乾隆自信满满的选择了【选项二:没有犯罪。】

  【回答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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