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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死出国后,前女友抛弃白月光跪求我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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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捡到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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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临与赵元刚刚跟赵元那会年龄不大,是一个村里出来的老乡。

  十八九岁,刚刚成年,都还很小。

  齐临念书不错,也考上了个正经学校,但家里没有钱供他上学,就早早地下来打工了。

  赵元则是根本就不爱念书,早在完成九年义务之后就没再上过学。

  总之,不管如何,现在两个人是一个境地。

  齐临和赵元是小学同桌,关系还算熟稔。

  两人一起出来讨生活,倒也不孤单。

  那个年代社会发展迅速,审美也符合那个时候的观念。

  进了城里第一件事,赵元就急不可耐的带着齐临去了当时靓男靓女都爱的潮流屋。

  直接和齐临换上了当年最为流行的紧身衣和小脚裤。

  赵元喜爱出风头,紧身衣上还有一只威风凛凛的打老虎。

  齐临性格腼腆一些,就随便挑了一身黑,不过他长得好看,到哪都容易被人多看一眼。

  两人不打扮还好,两人一一打扮,站在街头上很容易就能被人看出来,是两个无所事事的小混混(深夜放飞理想的大好青年)。

  跟绝大多数的年轻人相比,齐临看起来更没有那么精神。

  所以有时候找临时工的人更容易看中他。

  而赵元跟他就是两个极端了。

  在此之前,赵元去理发店当过学徒。

  众所周知,在理发店工作的人,漂发染发更容易些。

  而赵元性格更为狂放大胆,为了追求时髦,给自己弄了个彩虹发色。

  远远看去,像一只顶着五彩斑斓毛发的鸡。

  那会的赵元的眼睛已经瞎了一只,不过好在他长得白净,所以顶着五彩斑斓的头发、穿着束脚裤时才看着也没有十分的怪异。

  兴许是社会经验充足一些,赵元的嘴巴更会说话,奉承起人来更是不要命的天花乱坠。

  因此,两个人各有各的性格与优点。

  这天,本地最出名的深海夜总会招聘服务生。

  那个年代,深海夜总会给出来的基础工资就有八千,这在当时来说,已经算是高薪了!

  虽然苦点累点,可再加上提成,到手能有一万多!

  最重要的是包吃包住!

  这要是能干满三年,赵元和齐临就能攒下一笔钱干点自己的小买卖了。

  当然,这么好的工作,来招聘的人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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