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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猎:带甲百万,你说是普通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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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冲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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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齐境内许多地方,一旦久旱不曾下雨,那么当地的民众便会开祭坛、将童男童女作为祭品活活烧死用来祭祀龙王。

  而河伯娶妻、山神食子之类的情况更是数不胜数。

  冲喜,只是这些愚昧残忍的行径之中最温和的一种了。

  “若是我妹子嫁过去,那王少爷的病非但没好,反而一命呜呼了呢?”李牧读过一些史书,知晓这些作为冲喜而被娶进门的女子地位并不高。

  在主家眼中,她们只是一件物品、一味药。

  若是这味药侥幸起了效果,病人的身子逐渐好转,最终恢复正常,那么主家也不会让这个女子做自家正妻,地位顶多比婢女强上一些,有些运气不好的甚至会被二次贩卖。

  毕竟药,在病人痊愈之后便已经没了作用。

  可若是冲喜无用,病人还是死了,那……女子结局便很凄惨了。

  古人迷信,或许还会将此事怪罪到这个新婚妻子身上。

  若是碰到有良心的家门,便只是打骂一番,让其和仆人一般去干最脏最累的活儿,等到年老色衰之后被赶出去自生自灭。

  可一旦是那种丧良心的主家……

  让这女子陪葬,活埋配阴婚都是有可能的!

  听到这个问题,陈二沉默了许久,才悠悠叹了口气道:“牧哥儿,采薇妹子嫁过去便是王家的人,是死是活便跟咱没关系了。”

  “她能过上好日子,是她的造化。”

  “若是运气差,王少爷咽了气,她跟着下去伺候也是理所应当……”

  咚!

  他这话还未说完,便哎呦一声,再次被李牧给踹翻在地。

  胸口的脚印,和几天前的位置一模一样!

  但这一次,看着手提柴刀、满脸狰狞的李牧,陈二没敢说任何威胁之语,而是咬牙从地上爬了起来,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话:“牧哥儿,是拿了钱跟王家做亲家,皆大欢喜;还是硬撑着不肯低头,家破人亡……你自己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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