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蒙冤入狱服刑,一日作案十八次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13章 血债血偿的序章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尽管陈永亮坚称自己是清白的,辩称自己赶到时评论家已经身亡;

  但检察官郑国明在庭审中呈现了决定性证据:

  一份法医鉴定报告,指出凶器上清晰检测出的指纹与陈永亮完全吻合。

  正是这份铁证,将双目失明的陈永亮送入了监狱,判处无期徒刑。

  陈永亮在法庭上嘶吼着“天理何在”,声称郑国明制造伪证;

  但无人相信一个“凶手”的辩白。

  他在入狱后的第三年,便因“重度抑郁”与世长辞。

  郑国明案件中凶手的手段,动机,甚至那句留言,都仿佛来自过去的幽灵。

  恐慌的余波尚未平息,第二起案件接踵而至。

  退休法官王赫被发现死于高级温泉别墅的私人浴池中。

  他不是溺亡,而是被用细铁丝反复勒颈,最终窒息而死,脖颈处血肉模糊。

  现场同样留下纸条:“你诬陷我勒死别人,现在,体验我的痛苦。”

  仔细搜查别墅之后,还在别墅的暗室中发现了一个古董瓷瓶。

  这起案件同样追溯到了十多年前的一起旧案。

  那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

  王赫当时是主审法官。

  案件的被告人,一个名叫李在恩的仓库管理员;

  被指控用铁丝勒死了别墅的主人,并盗走了价值连城的古董瓷瓶。

  尽管李在恩在庭审中多次嘶吼着冤枉,声称自己赶到时雇主已经死亡;

  但所有的旁证都对他不利:

  他的指纹留在凶器铁丝上,还有人目击他案发时段在别墅附近徘徊。

  最关键的是,现场没有发现任何其他可疑痕迹。

  王赫法官当时以“证据确实、充分”为由,驳回了李在恩的所有抗辩;

  最终判处李在恩无期徒刑。

  李在恩在进入监狱服刑后,某一天在监狱中用撕碎的床单自缢。

  紧接着是第三起。

  一位退休的治安局高级督察死在了自己的大别墅里。

  他被发现时,身中数十刀,但每一刀都避开了要害,最终死于失血过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13章 血债血偿的序章(2/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