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 - 存在的归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没有震耳欲聋的宣告,没有耀眼夺目的神光,没有具体的人格化形象。这只是道理自身的开显,是老子那洞穿了宇宙万物终极奥秘的智慧,以其最本然、最不假造作的方式,在此刻与所有寻求答案的心灵相遇。
陈远在那“道法自然”的感悟如同清泉般涌入心田的刹那,整个人如同被一道温和而透彻的闪电贯穿!
之前所有积压在心头关于“存在合法性”的焦虑、困惑、自我怀疑,在这看似朴素却蕴含了无穷玄机的四个字面前,仿佛烈日下的薄冰,开始发出清脆的碎裂声,继而迅速地、彻底地消融瓦解!
“道……法……自……然……”他如同梦呓般低声重复着这四个字,眼中的迷茫如同被风吹散的雾霭,迅速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越来越明亮、越来越深邃的了悟之光!那光芒并非狂喜,而是一种找到终极归宿后的、无比深沉的安宁与确信。
“我懂了!我终于明白了!”他猛地转过身,抓住身旁林璇的手臂,力道之大让对方微微蹙眉,但他浑然不觉,声音因极度的激动和释然而带着剧烈的颤抖,“林道友!是‘道’!是‘自然’!我们……我们根本就走错了路!我们一直在他的框架里寻找答案!”
他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开始向林璇,也向所有能听到他声音的人,倾泻那如同洪流般奔涌而出的领悟:
“宙斯!他的叙事,是‘一元绝对’的叙事!是‘主宰-依附’的叙事!”陈远的声音因为思维的极度活跃而显得异常高亢,“他将自身设立为一个至高无上、拥有无限意志的‘绝对主体’(theAbsoluteSubject),而将他之外的一切——星辰、大地、生命、文明,乃至我们每一个人的思想和意志——都视为由他派生、受他定义、最终需要回归于他的‘客体’(theObject)或‘他者’(theOther)!在他的逻辑帝国里,一切存在的‘合法性’和‘意义’,都必须经由他这个‘终极权威’的盖章认证!所以我们才会感到焦虑,感到卑微,因为我们不自觉地将自己放在了‘被告席’上,等待着他的‘判决’!”
“但是!”他的话音陡然一转,充满了拨云见日、豁然开朗的畅快,手臂用力一挥,仿佛要斩断所有无形的枷锁,“老子,我们东方的先贤,为我们揭示的,是另一幅截然不同的、无比壮阔也无比自由的宇宙图景!”
他的眼神炯炯发光,仿佛有星辰在其中流转:
“‘道’!它不是什么‘绝对主体’!它不是那个高高在上、宣称‘我是阿尔法与欧米伽’的、充满‘我执’的‘神’!‘道’是‘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的‘本源’(Origin)!是‘寂兮寥兮’、‘独立不改’的‘绝对’(theAbsolute)!是‘周行而不殆’的‘规律’(Law)与‘过程’(Process)本身!它生化孕育了天地万物,却不将万物据为己有(生而不有),推动成就了万物,却不自居其功(为而不恃),作为万物的长者,却不去任意主宰(长而不宰)!”
陈远的声音充满了敬畏与赞叹,他仿佛看到了那幽深玄妙、化生万物的“道”的本体。
“而最关键的就是——‘道法自然’!”他几乎是一字一顿地,用力地说出这四个字,每一个音节都仿佛带着千钧的重量,“这个‘自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大自然(Nature),而是‘自己如此’、‘本来如是’、‘自其本性而然’(Spontaneous,Self-so,Accordingtoitsownnature)!‘道’所效法的,不是任何外在于它的东西,它只效法它自身的本性——那就是让宇宙间的万事万物,都依照其各自的内在禀赋和规律,自然而然地、不受强制地存在、发展、演化!”
他猛地回身,手指用力地点在自己的胸口,目光灼灼地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
“所以,我,‘陈远’,我的存在,不需要宙斯或者任何别的‘绝对者’来定义、来认可、来赋予意义!我的存在,和这昆仑基地,和养育我们的地球,和运转的日月星辰,和流淌的江河,和生长的草木虫鱼一样,都是那伟大而玄妙的‘道’,在其‘周行不殆’的无限运化中,自然而然地、充满生机地显现出来的一个独特形态!是这壮丽无垠的宇宙万花筒中,本来就应该存在、并且以其自身方式绽放光彩**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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