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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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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手边第一个,是个瘦削的中年书生。一身半旧的青衫,手里摇着一把折扇,虽然天气早已转凉,扇子还是摇个不停。他生得尖嘴猴腮,一双绿豆眼滴溜溜乱转,看人的时候总是先眯一下,再睁开,透着一股子说不出的狡黠。

  这人姓梅,单名一个用字。是个落榜秀才,考了七八年连个举人都没中,最后流落江湖,上了梁山做了军师。在这伙斗大字不识一筐的土匪里,他简直就是文曲星下凡。那些什么《孙子兵法》《三十六计》,他背得滚瓜烂熟——虽然从来没机会用上过。

  其余几个头目分列两侧,都是各寨的管事儿。

  宋姜端起桌上的茶碗,抿了一口,慢条斯理地开口。

  “铁驴,最近寨子附近有什么情况?”

  铁驴一拍胸脯,那声音闷得像擂鼓。

  “管叫哥哥放心!”

  他咧着大嘴,露出一口黄牙。

  “俺带人下了趟山,周围十里地的百姓,能抓的都抓上山了!男的绑了,女的捆了,娃娃也没落下。这回冬天,咱们寨子不用愁了!”

  宋姜听后,很是自然地点了点头。

  对于这些百姓的下场,他没有丝毫在意。

  在这个世道,平头百姓的命并不值钱。

  抓上山的人,自有一套处置的办法。

  有权有势的,让家里拿钱来赎。

  没权没势但有点力气的,留在寨子里入伙,当个喽啰。

  既没钱又没力气,家里也穷得叮当响的——那就只能“奉养”山寨了。

  所谓“奉养”,就是说,你可以用自己的身子,养一养山寨里这些活人的肚子。

  乱世里,土匪吃人,不是什么稀罕事。

  尤其是到了冬天,粮食不够吃的时候,那些抓来的百姓就成了“会走的粮食”。

  而且还吃出了讲究,吃出了门道。

  有一种叫【物尽其用派】的,讲究把全身每一处都吃干净。心肝脾胃那是好东西,要留给头目吃。腿肉臀肉是正经肉食,分给兄弟们。下水杂碎熬一锅汤,也能填饱肚子。吃法上也有讲究,要新鲜的,要么煮汤,要么切片生吃,据说这样最补。

  还有一种叫【可持续发展派】的,讲究细水长流。肉不能马上吃了,要吊在房梁下风干,让肉生出白花花的蛆虫。蛆虫掉下来,先吃虫,再吃肉。据说这样吃,一具身子能顶半个月。

  更讲究的,还给人肉起了名目。

  老瘦男人,皮糙肉厚不容易煮烂,叫【饶把火】——意思是多加一把火才能煮烂。

  年轻女子,细皮嫩肉,叫【不羡羊】——意思是味道鲜美超过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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