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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法三十章?本世子的规矩才是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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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我想给你一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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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验看家资底蕴,需有人引荐担保。”

  “要让能够进入我们这里,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

  林正说了一大堆,最终看向柳如烟,意味深长道:

  “能进此门者,非富即贵,要么手握权柄,要么身怀机密。他们在此间放松交游,高谈阔论,所流露的只言片语,所展现的喜好弱点……其背后价值,岂是那些金银之物可以衡量的?”

  “更重要的是,百花谷的弟子于此,可凭自身才学技艺、待人接物的本事立足,受人尊重,而非轻贱。既能获得稳定丰厚的收益供养宗门,又能耳聪目明,掌握许多意想不到的东西。”

  柳如烟脸上的慵懒与媚意早已消失无踪。

  她静静地听着,眸中光华流转,亮了起来。

  林正描绘的,已不仅仅是一门稳赚不赔的生意,更是一个完美的情报中枢。

  这远比现在,要有价值得多,也有尊严得多。

  许久,她缓缓开口:

  “听起来的确有一番天地,但这等清雅之所,经营起来也绝非易事。”

  “需要足够响亮的噱头,需要真正的大家坐镇,更需要足够分量的靠山,让人不敢轻易伸手搅局。”

  “你凭什么觉得,我们能做成?”

  “噱头一事,我已有定数。所谓大家,得容我些时日找寻。但以百花谷的底蕴与人脉,短时间内拿出几位撑得起场面的姑娘维持经营,应该也不是难事。”

  林正从容道。

  随即指了指自己,微微一笑。

  “至于靠山……”

  “我,镇北王世子,难道不算?我这混名,这几日也算响彻京都了,寻常宵小总要掂量几分。更何况,王府的架子,毕竟还没倒。”

  “况且,此事若成,受益者又岂止你我?那些在此获利之人,无形之中,不也成了我们这人间天上的隐形靠山?”

  “人间天上?”

  柳如烟捕捉到了这个名字。

  “不错,我起的新店名字。”

  林正颔首道:“人间天上。要让进来的人觉得,此处便是人间仙境,别处再无。”

  “小世子啊小世子,”林清晚纤指绕着一缕青丝,在林正胸膛软软摩擦,“你总是能给人出乎意料的惊喜。这笔买卖,细细想来,似乎比你我这单纯的交易,要有趣得多,也长久得多。”

  林正干脆道。

  “既如此,楼面装修改造,就按这个思路来,细节你把控,开销我投资。营业之后,五五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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