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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源之光: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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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初识众生,人心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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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闹市惊鸿一眼,车马喧嚣缓缓远去。

  不过短短一瞬擦肩而过,却像一把利刃,彻底划碎了沈砚卿七年乡野岁月里的平静无波。

  他兀自立在长街中央,怔怔望向沈家车马消失的尽头,指尖不自觉攥紧了布衣下摆。血脉深处莫名的悸动、天生针锋相对的寒意、云端与泥沼天壤之别的鸿沟,在他心底反复翻涌,久久难以平息。

  街边绸缎庄的掌柜,瞥见他洗得发白的衣角,眉心一皱,挥手像赶苍蝇:

  “哪儿来的野孩子,别挡着铺子的门面做生意!”

  沈砚卿没说话,往旁边挪了两步。

  几个锦衣少年骑着高头大马经过,溅起的泥水,落在他裤脚。

  为首的少年勒住马,居高临下扫他一眼,笑意轻佻:

  “这江南城里的路,也是你们乡下泥腿子配走的?”

  随从们哄笑,马蹄扬起灰尘,把他留在原地。

  沈砚卿低头,看着裤脚的泥点。

  他忽然想起,外公说过:

  “人分三六九等,命有贵贱高低。”

  从前他不明白,今天,他看见了。

  巷口围了一群人。

  一个老乞丐跪在地上,额头磕出血,求路过的人给口吃的。

  一个锦衣公子路过,非但不给,还抬脚踹翻他手里的破碗,瓷片碎了一地。

  “一群贱民,也配伸手要饭?”

  周围人看着,没人出声,只有几声附和的笑。

  沈砚卿站在人群外,指尖掐进掌心。

  他第一次清晰地感觉到——

  这世道,像一口巨大的磨,把人碾成粉末,连渣都不剩。

  而他和母亲、外公外婆,就是那粉末里最细的一撮。

  “砚卿。”

  林景周拉了拉他,声音发紧,“别看了,我们走。”

  他们采买完米面,又去书店。

  林景周摸出几枚铜钱,买了一本旧《论语》,塞进沈砚卿手里:

  “你爱看书,多认字,总没坏处。”

  沈砚卿抱着书,指尖抚过粗糙的纸页。

  他忽然想起,某天夜里,他做了一个梦。

  没有缘由,也说不清内容。

  只记得一片很亮的光,亮得刺眼,却一点也不暖。

  光里好像有声音,很冷,像冰碴子刮过耳朵,听不清字句,只反复戳着同一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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