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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诡案提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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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调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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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安在清河驿做了将近二十天的短工。他不是以温家总管身份来的——工匠们只知道他姓温,是来帮忙的家属。他跟工匠一起扛铁管,跟泥水匠一起搅石灰,在灶房里跟刘三娘一起搬过米面,在账房跟范秀才一起核对过每天的用料记录。二十天的时间足够他摸清这座驿馆的每一个细节——老陈每晚在哪盏供灯前跪下添油、厨娘熄灶后在哪张炕上睡下、马夫周大每次添夜草走哪条路过账房门口。他在所有人面前都是笑着的。一个和善的、手脚勤快的中年人。等翻修结束庆工那天他还跟老陈坐在供灯前喝了一壶酒。喝完了他把碗筷洗好送进灶房——扶着刘三娘把灶台上最后一批碗碟全部收拾干净然后告了别。没有人知道他送进灶房里最后一批碗碟里多了一只不显眼的小瓷瓶——灯油的日常补充罐在灶台下面储物搁板上。他趁人不注意把那瓶中极小剂量没有气味的调和剂倒进了储油罐的底部。剂量微乎其微——每次老陈往供灯里添油含入的调和剂只够单独存放时保持无毒状态。只有当铁管内壁涂层被夜灯热度激活之后才会蒸腾中和。这个计谋需要他在翻修时提前算好铁管铺设与供灯底座所有零部件的尺寸误差——工匠们按照他的精确尺寸图施工了不到两天的工夫就把这套送烟装置完美埋了进去。没有任何一个工匠意识到他们铺设的铁管和那个嵌在供灯底座下方的小圆孔是用来杀人。

  何大壮从清河县档案库里找出了一本被忽略的配调令存档。这本存档记录里除了驿丞、厨娘、马夫和账房之外,还有一个名字被涂改了——是被浓墨直接涂死在字面上的。温景行在光下对着被涂改的那一块书页看了很久——透过墨迹背面,墨汁干透后留下的笔划凹痕能大致推出原字轮廓,他推出来的字是:曹兴。

  "第五个人。调来清河驿的人不止四个——是五个。但名册上只登记了四个人。曹兴的名字被涂掉了——涂掉的人不想让别人知道他也在这里。"他把名册放在灯下。苏令仪在旁边翻着她自己手里南镇抚司的旧档案,从她驻点清河县时存留的全县居民户口簿里找到了曹兴的记录——他在正德元年六月调来清河驿。但只登记了不到两个月——八月就从清河驿被调走了。调令签发人是清河县令赵秉德本人。调令上没有写曹兴的职务和去向——只写了"另有任用"四个字,盖了一个赵秉德的私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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