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金步甲的婚俗
我们知道,金步甲是灭杀幼虫和蛞蝓的斗士,是菜地和花圃的守卫者,从这一点来说,园丁这个光荣称号它确实当之无愧。如果说我的研究没有什么新的贡献,不能为金步甲那久负盛名的美誉增添新的光彩,那么至少在接下来的研究中,我将为人们揭示金步甲出人意料的一面。这个魔鬼能把比自己弱小的猎物残忍地吞食掉,而自己也会变成别人的盘中餐。那么它会被谁吃掉呢?就是被它的同类以及别的昆虫。
先来介绍一下它的两位敌人吧,也就是狐狸和癞蛤蟆。在找不到干粮、更别提美味佳肴的时候,它们也能把那些瘦骨嶙峋、散发着怪味的猎物将就着吃掉。狐狸粪便的主要成分是兔毛,但有时候也会夹杂着金色的鳞片,这就足以证明狐狸吃了金步甲;尽管这道菜分量实在少得可怜,也谈不上有什么营养价值,而且味道也很怪异,但是吃上几只金步甲总还是可以对付一下饥饿。
我也有相似的证据用来证明它也是癞蛤蟆的食物。在荒凉的石园的小径上,我在夏天常常会发现一些奇怪的东西。这些小黑肠细细的,跟小指差不多粗,被太阳晒干后很容易就碎裂了。我从中还发现了一堆蚂蚁头,除了一些纤细的爪之外,就别无他物。刚开始,我思前想后,总也想不明白,它们究竟是从哪里来的。这用成千上万个头压成颗粒状的奇怪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东西呢?会不会是猫头鹰在胃里将营养物质提取之后吐出的残渣呢?但是在一番思索之后,我否定了这个想法:猫头鹰是在夜间活动的,而且虽然它爱吃昆虫,但瞧不上这么小的点心。吃蚂蚁得有充足的时间和耐心,得用舌头把蚂蚁一只只粘起来然后再送入口中。那么,谁是那位捕食者呢?有没有可能是癞蛤蟆?我想除了它之外,在这个荒石园里不会有其他动物与这堆蚂蚁产生关系。实验将会帮助我们揭开谜底。我有一位老朋友,可我却还不知道它家住何处。我们曾好几次在夜晚巡察时相遇。从我身边经过时,它总是用它那金黄色的眼睛看着我,然后神情严肃庄严地去忙它自己的事去了。这只癞蛤蟆和茶杯垫差不多大,它是我们全家人都非常尊敬的智者,我们称它为哲学家。
我去问问它吧,看它会不会知道那堆蚂蚁头是从哪里来的。我把它囚禁在一个没有食物的钟形罩里,等待它把那胀鼓鼓的肚子里的食物消化掉。这段时间并不算太长,几天后,囚徒就排出了黑色的圆柱形的粪便,里面也有一堆蚂蚁头,和我在荒石园里的小径上发现的粪便没什么差别。我释放了这位哲学家。幸亏有它在,那个困扰我的难题才能够得到解决。我总算搞清楚了,癞蛤蟆会捕食大量的蚂蚁。没错,蚂蚁确实是很小,但是它的好处就是容易捕捉到,而且取之不尽。荒石园里的蚂蚁特别多,而其他的爬行昆虫却很少,因此它主要以蚂蚁为生。但蚂蚁并非癞蛤蟆最钟爱的食物,如果能够找到更大的猎物,那可就更好了。对癞蛤蟆来说,偶尔能吃到体积大一些的猎物就算是难得的佳肴了。我在荒石园里发现的一些粪便,完全可以证明它有时也能吃一顿大餐。有些粪便里几乎全部都是金步甲的金色鞘翅,其余那些呈糊状的黏着几片金色鞘翅、而主要成分是蚂蚁头的粪便,才是癞蛤蟆粪便的真正标志。从中就能够知道,癞蛤蟆也是会吃金步甲的。癞蛤蟆作为守护菜地的卫士,却捕食另一位和它同样值得尊敬的菜园园丁金步甲。一件对我们有用的东西,毁了另一件有用的东西。这个小小的教训能够帮助我们克服天真的想法,可别以为它们是为了我们才做这一切的。更不幸的是,金步甲这位我们的花园和菜地的守护者,这位对幼虫和蛞蝓犯罪活动做密切监督的警察,居然还同类相残。
一天,在我家门前的梧桐树荫下,一只金步甲匆匆地经过,我非常欢迎这位朝圣者的到来,它能够壮大钟形罩里的居民们的力量。我把它放在手上,发现它的鞘翅末端有些微损伤。这是不是情敌之间发生争斗造成的?对此我没找到任何蛛丝马迹。经检查确认,它身上没有严重的损伤,能够为我工作,我就把它放进玻璃屋里,让它和那25只金步甲做伴。次日我去看望新来的寄宿者时,它已经死了。那天晚上,同个监狱的囚犯们对它发起了攻击。足、头、前胸全都完好地留在那里,没有支离破碎的痕迹,只有肚皮裂了一个大口,内脏被从那里拉出来。由于鞘翅有个缺口没有能够很好地保护它,它被掏空了肚子。我眼前是一个由两瓣合抱的鞘翅组成的金色贝壳,干净得连被掏空了软体组织的牡蛎壳也不能与之相媲美。这个手术做得真漂亮。这样的结果让我大吃一惊。我的金步甲们居然把一位鞘翅受伤、抵抗力弱的同胞给吃了,它们总不能说是因为自己的肚子饿了吧。要知道,钟形罩里从来都不缺少食物,我对此向来十分注意。我将蜗牛、鳃金龟、螳螂、蚯蚓、幼虫,以及其他一些受欢迎的菜肴,换着花样送上餐桌,而且供应的数量完全能够满足它们的需要。在它们那里是不是有终结受伤者的生命,看到尸体即将变质,就将其从腹中内脏掏空的习惯呢?昆虫不知道什么叫作怜悯,当它们见到一个垂死挣扎的伤残者时,谁都不会停下来试图去帮助自己的同类。而在食肉动物那里,情况可能会更加可悲。有时,行人也会跑向残废者,是想表示自己的同情与安慰吗?别做梦了,它们不过是想吃掉它。似乎它们认为吞食它是为了让它能够彻底摆脱残疾带给它的痛苦,这种行为是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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