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暗局之谜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0053章铜线上的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而她查到的结果,指向了许又开。

  那个在公众面前儒雅谦和、提携后进、致力于武侠文化传承的“许先生”。

  楼明之想起第一次见到许又开的情景。那是在一个武侠文化论坛上,许又开作为嘉宾发言,谈武侠精神的现代意义,谈江湖道义的传承,谈文化自信。台下掌声如雷,所有人都被他渊博的学识和儒雅的风度折服。

  那样一个人,会和二十年前的灭门惨案有关吗?

  楼明之睁开眼睛,从抽屉里拿出那枚青铜令牌。

  令牌不大,巴掌大小,青铜铸造,表面已经氧化成暗绿色。正面刻着“青霜”两个篆字,背面是一幅简易的星图——七颗星,排列成勺子的形状,是北斗七星。

  这是恩师留给他的唯一遗物。

  三年前,恩师在调查一桩旧案时意外身亡,官方结论是车祸。但楼明之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这枚令牌,还有恩师留下的一本笔记。笔记里零零散散地记录着一些关于青霜门的疑点,最后一行字是:

  “青霜非自毁,人祸也。”

  从那以后,楼明之开始私下调查。他查到了恩师当年的办案记录,查到了青霜门覆灭案的卷宗,查到了所有能找到的线索。然后他就被革职了,罪名是“违规办案,泄露机密”。

  他知道自己触碰到了某些人的利益。但他没想到,这潭水会这么深。

  深到连许又开这样的人物,都可能牵扯其中。

  窗外,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了。远处传来隐约的市井声——汽车的鸣笛,小贩的吆喝,孩子的嬉笑。这个城市像往常一样运转着,没有人知道,在这间不起眼的出租屋里,一个被革职的前警察,正在撬动一桩埋藏了二十年的秘密。

  楼明之把令牌握在手心。青铜冰凉,但握久了,就会染上体温。

  就像真相,起初是冷的,硬的,碰一下都觉得扎手。但只要你一直握着,一直追查,它终有一天会变得温热,变得清晰。

  他把令牌放回抽屉,锁好。然后打开电脑,开始查那处老宅的资料。

  宅子位于镇江郊外的青龙山下,原名“听雨轩”,建于清末,最早的主人是个告老还乡的京官。民国时期几经易主,最后落到一个姓郑的商人手里。建国后充公,一度作为公社办公地,改革开放后归还郑家后人。但郑家早已移民海外,宅子就一直空着。

  三年前,宅子被一个叫“文华基金会”的机构买下。基金会的法人代表叫许文华,是许又开的侄子。

  许又开。

  又是许又开。

  楼明之盯着屏幕上许文华的照片——一个三十出头的年轻人,戴着金丝眼镜,笑容斯文。资料显示,他是海归博士,主修艺术史,回国后创办了文华基金会,主要从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一切都合情合理。一个文化基金会,买下一处老宅,打算改造成博物馆,保护历史建筑,传承地方文化。

  但如果真的这么简单,陈阿婆为什么要用那种方式,留下那张照片?

  楼明之关掉网页,拿起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电话响了很久才接通,那头传来一个慵懒的女声:“喂?哪位?”

  “是我。”楼明之说。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然后声音清醒了许多:“楼明之?你怎么……”

  “帮我查个地方。”楼明之打断她,“青龙山下的听雨轩,现在的产权人是谁,近三年有哪些人出入过,特别是晚上。”

  “你又在查什么?”对方的声音带着担忧,“楼明之,你已经不是警察了,有些事……”

  “我知道。”楼明之说,“但这件事,我必须查清楚。”

  电话那头叹了口气:“给我两天时间。”

  “一天。”

  “你……”对方无奈,“好吧,一天。但你要答应我,小心点。许又开不是一般人,他背后的关系网很复杂。”

  “我知道。”楼明之说,“所以才要查。”

  挂了电话,楼明之走到窗前,拉开一条缝。

  夜色深沉,远处的霓虹灯把天空染成暗红色。这个城市白天和夜晚是两个样子——白天是文明,是秩序,是光鲜亮丽;夜晚是秘密,是交易,是见不得光的勾当。

  而他,正站在白天和夜晚的交界处。

  手里的铜钱冰凉,边缘的磨损处,在灯光下泛着暗哑的光。楼明之摩挲着那枚铜钱,想起陈阿婆攥紧的手,想起她指尖的划伤,想起墙上那些密密麻麻的报纸条。

  一个老人,用二十年时间,收集了所有关于青霜门的报道。她在找什么?她在等什么?她临死前,把那枚铜钱攥得那么紧,是想把什么样的信息传递出去?

  还有那个穿黑风衣的男人。他又是谁?是陈阿婆的联络人,还是另一个想要揭露真相的人?

  楼明之不知道。

  但他知道,这枚铜钱,这张照片,这个地址,是一条线。一条从二十年前延伸到现在,从青霜门的废墟延伸到许又开的宅邸,从陈阿婆冰冷的掌心延伸到他自己手中的线。

  他要做的,就是顺着这条线,一直走,一直走。

  走到真相大白的那一天。

  或者,走到生命的尽头。

  窗外,一只夜鸟飞过,发出凄厉的叫声。

  楼明之关上了窗。
第0053章铜线上的血(3/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