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全国的大发展(下)
空军方面的建设工作很顺利,而海军方面的建设工作,这几年也是已经卓有成效了。
在二战结束后,日本的武装被全面解除,如此一来,一部分日军装备的舰艇,也是被移交给了我国。
日军战败时,剩余的舰艇,除了需要被销毁的战列舰和航母外,其余舰艇总计约33.5万吨,被我国和英、美、苏在内的四个国家平分。
最终,我国被分配到了8艘驱逐舰、16艘护航驱逐舰、2艘驱潜舰、2艘运输舰及6艘其他辅助舰只。
这部分舰船的总吨位,约8.4万吨。
不过,这其中一部分船只,型号老旧,战斗力几近于无,干脆将这部分舰船,直接全部移交给了已经搬迁到青岛的海军舰艇学院,作为训练舰使用。
而最终能够用于作战的舰船,总吨位只有3.4万吨。
而除此之外,过去的几年时间里,我军分别在大连、青岛、沪上等地,建立了造船厂。
截止48年年底,经过之前打的基础,再加上这几年的摸索,我军也是建造了总计5艘两千吨左右的舰船。
如此一来,加上我军在此前的舰船,还有日本赔偿的舰船,以及这几年生产制造的舰船,我军海军部队装备的舰艇总数,已经达到了187艘,总吨位也是达到了9.2万吨。
而所有舰船之中,吨位超过五百吨的护卫舰以上的舰艇,总计52艘,其中包括500-1000吨级护卫舰25艘,1000-2000吨级轻型驱逐舰18艘,2000-5000吨级驱逐舰7艘,此外,还有五千吨以上吨位的巡洋舰2艘。
这2艘五千吨级的巡洋舰,其中一艘是日军的‘矢矧号’轻巡洋舰,另一艘为张浩通过系统购置的舰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