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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狼蛛基因,在俄乌战场杀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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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发小是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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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确实是命!

  林曦月叹了口气,问道:“你怎么当雇佣兵了啊,不怕死们?”

  她和娜塔莎属于是闺蜜那种好朋友,知道娜塔莎大哥是雇佣兵,常年在国外。

  也听娜塔莎说过好多次她哥的救命恩人,一个聪明过人,讲义气,嘴硬心软的华夏兄弟。

  昨天娜塔莎来找她,问她华夏有什么神,要给她哥的华夏兄弟祈求神明保佑。

  她一直就很好奇,华夏籍的雇佣兵可不多见,没曾想,居然是陈戈。

  “前两年在我奶奶堂哥儿媳妇的姨爹的表哥家饭店打工,去年8月当了雇佣兵,至于怕不怕死?那肯定怕啊,但我更怕穷,当雇佣兵挺赚钱的,年薪百万。”

  林曦月感觉脑子不太够用,这是什么亲戚?

  别说八竿子,十八竿子都打不到。

  陈戈年薪百万她没有质疑,坚信陈戈不管在哪混,都能混出名堂来。

  因为陈戈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长得好看,脑袋瓜聪明,个子高,力气大,帮他爷爷奶奶干农活,大人挑不动的粪桶,他能挑着跑起来。

  视力也很厉害,听他们剑川县第一中学的人说,他高中体检,视力居然达到3.0,是正常人的三倍。

  全国十几亿人,视力能达到3.0的,估计不会超过一万。

  这种天赋异禀的人,注定就不会平凡。

  “你真牛逼,不管干啥都牛逼,读书能考州状元,当雇佣兵也能赚大钱。”

  “我没猜错的话,你能拿百万年薪是因为力气大,视力强,当狙击手啥的吧?”

  陈戈不想透露太多,更没有炫耀的想法。

  “嗯,差不多,不要跟村里人说我在国外干这种事,你懂的。”

  林曦月撇撇嘴,翻了个白眼,说道:“放心,我又不是大嘴巴,而且我家搬到昆明了,只有过年才会回老家,我打算在莫大读完研,去北大读博,以后定居杭州。”

  陈戈诧异道:“搬到昆明?你爹不种地参了?”

  “种啊!种植基地我嬢嬢管,19年8月我爹我妈跟我大哥两口子到昆明搞直播带货加跨境电商,公司已经有两千多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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