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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之海上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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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未外国观察家对中国军事情况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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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酷打的程度达到满堂院都是鲜血;打完之后,他们把犯人象羊一样拖着一条腿到牢房,而不是押送回去。如果重罪在押的可怜囚犯在这种审讯将结束时能找到一条可上吊的绳子,那他们会争先恐后去上吊,以免遭受鞭仗的酷刑。

  几名当国囚犯的仆人向我肯定说,有一天四十名犯人就在所在牢里上吊而死,因为他们宁可丧命而不愿挨杖。葡人对我说,绳子那样短,很难套紧脖子,挂在**墙里的一根棍上;因为棍矮,他们相互扯着直到断气,同时为争先上吊而斗殴。”

  看那些犯人“因为害怕鞭杖要上吊,因为争先上吊而斗殴,因为吊不死而互相帮忙。”何等作孽的刑罚才能恐怖至此!

  用做烟花的*

  《利马窦札记》:“最后,我们应该谈谈硝石。这种东西相当多,但并不广泛用于制造黑色*,因为中国人并不精于使用枪炮,很少用之于作战。然而,硝石却大量用于制造烟火,供群众性娱乐或节日时燃放。中国人非常喜欢这类表演,并把它当做他们一切庆祝活动的主要节目。他们制作焰火的技术实在出色,几乎没有一样东西他们不能用焰火巧妙地加以模仿。他们尤其擅长再现战争场面以及制作转动的火球、火树、水果等,在焰火上面,他们似乎花多少钱也在所不惜。我在南京时曾目睹国为了换请春节而举行的焰火会,这是他们的盛大节日,在这一场合我估计他们消耗的*足够维持一场相当规模的战争达数年之久。

  “供给军队的武器事实上是不能用的,既不能对敌进攻,甚至不能自卫。除了真正打仗时外,他们都只携带假武器,发给他们假武器是为了在演习时不致完全没有武器。”

  再补充一段俄国人尼古拉..米列斯库《中国漫记》中的一段描述:“尽管他们自古便已发明铁炮和火枪,但是他们怕重,平时不携带,他们只是在攻城或摧毁城墙时才必须使用火炮。他们没有熟练的炮手,有一些葡萄牙和西班牙逃兵擅长打炮,在训练他们。他们打起仗来没有一点章法,各行其是,简直是一场混战,骑兵和步兵都是这样。他们攻城,除了围城切断粮源,迫使对方投降外,别无其他办法,也不懂得用*炸城。

  对于士兵及普通民众尚武精神的缺失,老外的用语相当尖刻。

  《中国漫记》---尼古拉.米列斯库

  他们从不携带任何武器。他们极不尚武,不爱持枪弄棒。他们说,携带武器和从事打斗是一种流氓行径,是非人道的行为,人们本应和睦谦让,争吵斗殴和战争都是野兽行为,不应为人所为。中国也有军队,但是中国人并不敬重他们,反而咒骂他们。所有上面这些描述都是讲的纯中国人(指汉人)“比之我们欧洲人,中国人之勇敢犹如妇女在男子面前所显示的。他们打起仗来胆小如鼠,遇见敌人就像羊群见到狼似的四处逃窜。这是因为中国人一直生活在和平环境,不喜欢、也不擅长武事,视习武为耻辱,几乎将习武者视为盗贼。所以,一旦外敌入侵,他们并不以赔款求和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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