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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我和快穿系统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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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2 章 妈妈要幸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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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总是指桑骂槐,一开始赵强还会护着点白小英,但后来赵强也对没能给他生出儿子的白小英厌烦。

  原主的爷爷奶奶看到儿子都三十了还没儿子支应门户,再加上赵强也越来越看不上白小英。

  终于在原主十岁这年,在赵爷爷奶奶的撺掇,以及赵强也有意的情况下,原主父母离婚,原主归赵强抚养。

  本来母亲白小英是想把孩子带走的,但是赵家爷爷和奶奶想着原主已经十岁,又是个女孩,儿子再婚后也没有什么影响。

  如果儿子有了孙子,原主正好可以带弟弟,最主要的是原主小姑娘从小就心疼妈妈,很能干,因此赵家不同意白小英把孩子带走。

  不过赵家当时为了让白小英痛快的离婚,说得特别听,说原主是赵家的血脉,又是亲爷爷奶奶亲爸,肯定会把小姑娘养得很好。

  又说白小英自己都没有地方住,带着原主又要上班,还不如让原主在赵家。

  当时白小英与娘家关系一般,几乎不来往,离婚后娘家肯定不会同意她回娘家住,考虑到赵大妮跟着她可能会受苦,就把原主留在了赵家。

  就这样两人和平的离婚,而赵强在离婚后不过三个月就经人介绍找了个小赵父8岁的小媳妇李玉兰。

  这一年是1971年,李玉兰是第一批下乡的知青,今年22岁,因为下乡不想留在村里,一直没有结婚。

  而住家赵家旁边的李家听说了赵家正在给赵强相看的消息时,觉得正适合自家的大女儿,女儿可以借着结婚直接回城。

  虽说赵强岁数大了些,又是二婚,但是赵家条件好啊,赵强做为小儿子,很受赵家老俩口的宠爱,李家是赵家的邻居,算是对赵家相当了解的。

  而且赵强才30岁,就已经是粮站的副站长了,这升职的速度可是很快的,要知道现在粮站那可是好单位,饿到谁都饿不到粮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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