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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拍反腐片,你拍人民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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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张颂闻彻底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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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亦难得在群里说了一句长话,不是调侃,是认真说的:“观众心疼高启强,是因为你把他演活了。这个热度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你十几年攒的,该接住就接住。”

  贾兵这时候插了一句,他的关注点永远不一样:“颂闻,你买菜那个菜市场在哪儿?我明天也去,看看有没有人认识徐江。”

  苏小丁秒回:“贾兵老师你别去了,你去的话人家不是塞菜,是报警。”

  贾兵发了一个翻白眼的表情。

  群里又笑成一片。

  ......

  林默终于要搬家了。

  他之前的房子在北五环外,老小区。

  房租一个月三千二,占了工资的大头。

  那房子他住了快两年,从最高检的小科员住到公安部挂职副处长。

  但他真正住在那里的时间,加起来不到三个月。

  《人民的名义》拍了两三个月,在剧组。

  《孤注一掷》拍了一个多月,在海南。

  《狂飙》拍了将近两个月,在江门。

  剩下的时间不是在公安部就是在最高检,回出租屋就是睡个觉。

  为什么不搬?

  不是不想,是没空。

  看房要时间,搬家要时间,他连睡觉的时间都不够,哪来的时间搬家?

  但现在不一样了。

  《狂飙》播了,钱也到账了。

  他不是投资方,但导演费加编剧费加分红,几部戏加起来,七位数。

  不是大富大贵,但换个房子绰绰有余。

  林默找房的标准很简单——离公安部近,安静,最好有电梯。

  中介带他看了三套,他选了第二套。

  东三环边上,离公安部打车十五分钟,离最高检也不远。

  七十来平,两室一厅,有电梯,小区安静,楼下有超市。

  房租一个月七千,比以前贵了一倍多,但现在他付得起。

  搬家那天,老赵来了,还带了一个搬家公司。

  林默的东西不多,衣服两个行李箱装完,书一个纸箱,电脑一个包,厨房里的锅碗瓢盆全是房东的不用带。

  老赵看着客厅里那几个箱子,有点不敢相信:“林导,您在这儿住了两年,就这点东西?”

  “还有几箱方便面,过期了,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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