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章 游街示众
三曰超越本职,违法放贷(印子钱),逼债害命,为社会毒瘤。
论述弊端,他结合了近期的所见所闻(当然是泛化的),但并未渲染细节,重在说理。
接着,他提出三条整顿之策:其一,统一规范交易契约文书,关键条款(如租金、利息、违约责任)需明示,不得擅改,重要契约需由官府认可的“官牙”见证或备案。
其二,严令禁止胥吏与牙行私下勾结、利益输送,违者胥吏革职重惩,牙行吊销牙帖,并鼓励民众检举,查实有赏,巡城御史直接受理投诉。
其三,于府县衙门侧近设立专门处理市井交易纠纷的“市平所”或“便民房”,简化流程,速裁速决,使小民冤屈有处可申,避免被牙行与胥吏联手压制。
文章写完,他通读一遍,自觉立论稳妥,既有对经典的回溯,又有对现实的关切。
提出的建议也兼顾了可行性与针对性,既指出了问题,又给出了解决方向。
数日后,考卷发还。
秦浩然展开自己的卷子,看到吴博士用朱笔在文末批了八个挺拔的小字:“切中时弊,言之有物。”
在当日讲堂上,吴博士点评考课文章时,特意提到了秦浩然这一篇:
“…秦浩然所论市井牙行之弊与整顿之方,引据经典,关照现实,所提诸策,虽未必尽善,然颇能切中肯綮,可见平日不仅读圣贤书,亦能留心世务。
士子读书,当知民间之疾苦,察社会之利弊,方能学以致用,而非徒作空谈。”
今日我们讲《周礼》。“诸位可知,‘质人’乃古时管理市场交易之官,掌稽市之书契,度量之禁令。与牙行之职,颇有相通之处。”
“牙行设立之初,本为便利交易,平准物价,撮合买卖双方,收取合理牙佣。此乃善政,便民利商。”
“但日久生弊。某些牙行假借官府之名,垄断市利,抬价压价,甚至与胥吏勾结,欺压客商,鱼肉百姓。此等行径,不仅败坏市井风气,更损害朝廷威信。”
他走到讲台边缘,声音低沉了几分:“老夫在南京多年,见过太多此类事例。有些牙行,初时或许只是多收几分牙钱。但人心不足,见利忘义,渐成痼疾。更有甚者,借牙行之便,放印子钱,盘剥小民,逼得人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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