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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林汉欧尼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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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曾经也想怒马鲜花,仗剑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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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了墨大夫的考验,成为了墨大夫的弟子。

  一个继续修炼无名口诀,后面知道了,这是一门叫长春功的功法,而张铁则是被传授了一门炼体的功法,同时主角偶然在林中获得了个神秘小瓶。

  然后,主角度过了几年还算不错的时月,

  到了韩利十二岁时,张铁失踪了。

  前面的种种铺垫和露出的蛛丝马迹,

  已经燃叶林汉这个读者猜到这个墨大夫有问题。

  而后面的剧情也果然。

  在主角十四岁这年,

  先是结识了个叫厉飞雨的,救了其姓名。

  不过救了这个人,反倒差点要杀他,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主角的性格,

  书中说,让主角变得无利不起早,没了当初山村小子的淳厚。

  然后意外发现了那神秘小瓶的催生药植的作用,长春功也修炼到第四层。

  墨大夫从外边回来,带回来个叫‘曲魂’的,

  同时墨大夫也露出了獠牙。

  再往后,

  就是第一个算是高潮的剧情,

  凭借神秘小瓶催生药植的作用,主角勤修苦练,

  在最后机缘巧合下,侥幸反杀了墨大夫,也发现了‘曲魂’就是当初的张铁,不过被炼成了傀儡。

  主角第一个师父,用一种切身说法的方式,直接让主角明白了修真界的尔虞我诈和残酷。

  叶林汉看到这儿高潮的部分,有些激动。

  前面漫长的铺垫让这主角在反杀时,有了强烈的真实感,

  这种奋力一切获得最终成功的感觉,给了一种强烈的爽感。

  不同于那种主角一开始就是无敌的,那种爽感往往纯粹就来源于主角的境界名字,而且还在消耗其他经典小说创造出设定在读者心中的印象。

  这本《凡人修仙》的爽感是有支撑的,

  这种支撑从最开始第一章的山村小子就开始了。

  从山村小子,再到七玄门的记名弟子,再到被这个心怀不轨的墨大夫收为弟子,

  一切到了现在,都在这场拼尽一切的反杀中宣泄了出来。

  这种爽快的感觉,终于痛快的感觉让叶林汉激动,

  望着手机屏幕,脸都涨得通红。

  就像是之前看到评论区里说得一样,

  他好像找回了当初看仙侠小说的感觉!

  “……呼……”

  看完了这个高潮的剧情,再往下的剧情又再有些平缓,

  不过有了前面剧情的支撑,叶林汉感觉自己也能看下去这些过度剧情了。

  不过,他没再这会儿继续看下去,

  而是退回到评论区,准备写个评论,

  这种好小说,怎么能不给个好评价,怎么能不推荐其他人看呢。

  “……好!写得太好了!推荐其他点进来的读者都一定要看看,只要熬过前面几章,后面就越来越好看了!”

  激动着,连着打错了好几次,叶林汉先是在评论区发出了这条评论。

  紧跟着,

  又再觉得有些不过瘾,再平复了下心情,开始撰写篇长评。

  “曾经我也想怒马鲜花,仗剑天涯!”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就已经忘记了,我曾经也是个少年,也做过英雄大侠的梦。

  但现实总是平凡而枯燥,没有那么玄妙和新奇。

  这里,我要谢谢作者,谢谢作者,给我,也给我们大多数人描绘了一个玄妙而神奇的世界——那是一个个‘凡人’的向往……”

  有些情绪憋在心里不舒展不行,叶林汉看了小说,接着看完了小说高潮剧情的激动,写着内心中的激动和其他情绪。

  ……

  而面馆里。

  纪拙手机放在餐桌边上,

  屏幕上还不时因为企鹅聊天的消息被点亮,

  不过纪拙实在不愿意去看。

  那书友群里,一句句对‘凡人修仙’的讨论就一下下刺在他胸口,

  或许这就是杀人诛心吧。

  为什么‘拙而不凡’的书友群里,

  要讨论‘纪元巧合’的书!

  你们这样在书友群里讨论别人的书,就不怕“拙而不凡”难受吗?

  这合适吗,这合理吗?

  纪拙手拿着筷子,筷子挑着碗里的面,有一搭没一搭地吃着面,

  不敢再去看手机,生怕再看到什么噩耗。

  百无聊赖,了无生趣的,纪拙再转过头望了眼面馆里,

  面馆里除了他这个顾客,还有个刚进来的顾客,

  就是之前就在面馆里遇到过一回的那年轻人。

  “……这是又再在小说?看得这么入迷?”

  看着那年轻人捧着手机如痴如醉,脸上通红,不时激动的模样,

  纪拙仰头叹了口气。

  想当初,他也是如此喜欢看小说啊,通宵彻夜的看个不停。

  现在……现在他更关心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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