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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秦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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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五章 机关城 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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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走狗、走狗”这样的话语,所有的人都在骂,但是所有人的语气中又都夹杂着羡慕的语气在其中,羡慕着他能够出去,羡慕着他能够脱离这个随时都有可能死去的世界。

  胜七并没有在意这里的人,毕竟这样简单的几句话跟他心中所要做的事完全不值得一提,毕竟他的心中完全就已经被仇恨所占据着,只有出去,才有机会能够报仇。

  在监狱长的陪同之下离开的李斯想起胜七面上那些代表着七国律法的文字,心中不由得感到医正恶寒。李斯对于江湖势力得看法不算好也不算坏,这些所有的势力中有好有坏,诸子百家中的学说有良有差,那么吸收了这些思想和武学的人是好是坏就不是这些根本的学问或者思想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但是一个人要在脸上黥上各国律法代表最穷凶恶极的文字,那是要做多少违反律法的是才得以这样的啊!

  李斯想起胜七脸上的文字:齐国所刺之字,所代表的含义就是以这个人的死亡来作为训诫;楚国所刺之字的含义就是在任何的情况之下,那怕是天下大赦都不会放过此人;燕国所刺之字的含义就是那怕到了九泉之下,都要将其斩首;赵国所刺之字的含义最轻,就只是犯过大罪,大过,应当判为死刑;魏国所刺之字的含义就是这个人极度的邪恶和乖戾,杀戮;韩国所刺之字的含义则是此人凡有罪中之罪,应处以极刑;秦国所刺的文字含义就是此人应当天诛地灭,凡是在秦国的土地之上将没有此人的立足之地。

  秦帝国统一之后废除了之前所有的法律,重新改革的律法,所以以往应法律所刺的文字已经没有了用处,只能起到一个侮辱和警示他人的作用。现在秦国的律法规定,所黥面的文字只能是警示和丑化的作用。

  所有的文字都是当时的各国对于国民所犯的重大罪名所定义的最大惩罚,而这个真名陈胜,现如今自称胜七的农家弟子全都犯了一遍,居然都没有死去,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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