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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乘荫张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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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无实物推理/筛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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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或者说,用这个办法来玩“数独”游戏,基本不需要什么脑子,只要按照这种思维不断根据约束条件“筛选”,最终就能通关。

  很快,在不断的“筛选”中,“叠加”状态的事物瞬间消失了一大半,甚至有一部分事物已经脱离了“叠加”状态,被归位回了其案发前其所处于的状态。

  剩下一部分之所以还处于“叠加”状态,这说明他们的“约束条件”不够充足。

  这种情况下,要么是李先安描述得还不够足够详细,要么就是说错了,要么就是有遗漏。

  不过这很正常,毕竟是几年前的事情了,李先安能不看档案的情况下仅凭记忆说出这么信息就已经很厉害了。

  将“叠加”状态的事物先放到一边。

  脱离“叠加”状态的事物所处的状态是它们在案发前的状态。

  根据案发前和案发后的状态对比,可以推导出他们被外力改变状态的过程......

  对于被害人的身高、体型和大概体重,柳乘荫已经从李先安那里得知。

  开始模拟!

  下一刻,柳乘荫看到了两个“小黑”,其中一个“小黑”具有着和被害人一样的身高、体型、体重,另一名“小黑”的“边际线”比较模糊,处于未确定状态。

  随后,两个“小黑”他们开始以“搏斗”、“挣扎”的“条件”约束下,在房间里对着这些“脱离叠加”的事物做出各种“动作”。

  在已知条件的约束下,最终这些乱七八糟的动作被收束,只剩下屈指可数的几段动作,甚至直接只剩下一段!

  只有这些动作,才能使得这些“脱离叠加”的物体能够一点不差的从“案发前”的状态变作成“案发后”的状态。

  接着,继续“解析”,继续“筛选”。

  是的,这也是一种“筛选”!

  就好像在同一水平面下,两米的人无法用上勾拳打到一米高的人的膝盖;

  同一平面上,身高相差半米的人没法靠抬头挺胸的方式接吻.......

  环境、被害人身体的特征、相互间“互动”的动作,这些都会成为筛选歹徒身体特征的“约束条件”。

  在这番筛选下,柳乘荫代表歹徒的“小黑”原本模糊的边际线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就这样,柳乘荫知道了歹徒的大概的身高、体型、体重,以及惯用手、动作间暴露出来的身体上的一些小毛病.......

  当然,这是假设歹徒只有一个人情况下。

  现在,开始假设歹徒是两个人.......

  模拟......

  失败。

  歹徒是两个人的情况下,被害人根本做不出这种程度的挣扎和反抗。

  至于其他人数更不必说。

  所以,确定歹徒只有一个人。

  案发现场的信息“解析”完毕,开始添加“笔录”。

  参与协助警方记录笔录的有被害人的邻居、房东、亲人、同事、朋友.......

  先从已知信息开始排查。

  所以,莫得感情的“解析”直接用他们的身体特征与歹徒对照一下。

  对照完后,发现有几个人的身高、体型、体重刚好都处于歹徒的“可能性”范围内......

  三人中,有亲人、有关系或远或近的熟人,也有几乎可以说是陌生人.......

  根据那些“动作”中两个“小黑”之间“互动”,开始推测二人关系。

  熟人?

  亲人?

  陌生人?

  ......

  一系列排查后。

  最终,柳乘荫在已知人物中,发现有一个完全无法通过已知的“约束条件”筛选掉的人——

  房东!

  但这并不是说,柳乘荫就能确定房东就是凶手了。

  现在还不能排除歹徒是“已知”之外的人的可能性。

  想要进一步“解析”还需要更多的条件,以确保这些条件最终所编织出来的“筛子”只能筛出一个“可能性”。

  当排除掉所有不可能后,那个时候,这个最后筛选得到的“可能”就是唯一的“真相”!

  然而,柳乘荫目前所得到的信息也只能做到这样。

  想要进行下一步筛选,他还需要更多信息。

  至此,“解析”结束。

  柳乘荫抬起头,然
188、无实物推理/筛选真相(2/3).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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