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比病娇更病娇12
警告意味。
司璃不以为然,嗤笑:“别用这种眼神看我,你不配,这些苦难都是你应得的。”
“我只不过是把你当初对我做过的那些事情,重新来过一遍,还给你而已。”
“怎么?换成你自己就不行了?”司璃说着手持水果刀用锋利的刀尖迅速一划。
血珠瞬间从闫默的手腕处溢出,伤口很浅,但面积不小。
司璃的分寸掌握的很准,只是点皮外伤。
只有表皮层的疼痛才是最清晰的。
“打着以爱之名去囚禁不属于自己的,去伤害一个无辜者,这种事情都能做得出来,难怪大家都不喜欢你。他们没说错,你就是一个怪胎!”司璃故意在往他心上扎刀子,就是要让这个小变态身心都疼痛。
关于病娇或者是占有欲强到变态的人,在言情小说里看看还行,但若是现实生活中遇到这种人,不是有病是什么?
因为喜欢你,就要控制住你的人身自由?因为嫉妒你在乎除他之外的人,就要去毁灭掉你全部在乎的东西?
甚至你若是不喜欢他,又或是有一天要分手,他就要以彻底留下你为理由,然后直接终结你的生命!
这样的爱太过窒息,也太过变态,始作俑者不是有病是什么?
司璃以前不认同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但现下来看,这句话用在闫默的身上却是刚好。
过去那些人因为闫默的不合群和种种怪异之处,不太喜欢他,甚至有些人还因此对他起了非议,和欺辱。
那些人最后也得到了他的疯狂报复。
司璃不是当事人,她也没有体会到这两方中的任何一个人感受,她不能对此进行评判,也不好评判。
可原主做错了什么?
就因为帮了他一下,或许她自己都不太记得此事,却因为此事被他喜欢上。
他喜欢原主,那原主就非要同意在一起的请求吗?
谈恋爱讲究你情我愿,而不是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就要进行强迫的手段或者犯下罪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