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
这因我而起的吵架,让我心里觉得无比难过。办执行的女士为什么不说我这里可以写呢?她对我是恨之入骨吗?还是我太过死板,不懂得纳贡呢?
我这个岗位一直是备受争议的岗位,外面的律师对我恨的是牙根痒吧。从百姓方面来考虑,确实是非常的利民,不止一个当事人对我说“有这么个地方太方便了,你不知道这附近就没打印社,我们要打的去复印,等复印好来大概又是下午的事了。”本地人尚且如此,外地人就更难了。
写执行书虽然收点钱,但只收二十几块钱,是律师的四分之一或者八分之一,有的律师写个强制执行书还收200元呢?
利民确实是利民,可是对于当局者却没什么好处,律师会请当局者或者办事的人吃饭,老百姓不会,所以她们不会关心老百姓的死活。律师大概是给了她们好处她们才建议那些人去律所写。
我其实也想给她们纳贡的,可是一来不会应酬,二来嘴太笨。我常常自嘲的想,我这样不会溜须拍马的人活该不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