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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平曹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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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和平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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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厌战度哗哗上涨,如果曹君执意作战,也不是不行,但是要充分考虑还没打垮宋国自己先裂开的情况。

  宋国地大物博,非一时能灭也。

  在双方使者的共同见证下,宋郑曹三方在天锦镇签订了友好条约。

  条约内容包括:

  1.宋国将集安在内的二十六座城池割让给曹国。这项条约意义重大,自此曹国可以独占富饶的陶地平原,再也不用担心外部的威胁。

  2.宋国支付共计一千六百万两白银作为赔偿。其中郑国六百万两,曹国一千万两。

  3.宋国将天锦镇以及此次战役中实际占领的土地尽数交还给郑国,并由曹国出资两百万两将天锦镇的所有权买下来。

  4.归还二十年前郑国被宋国侵占的城池两座。

  三方的使者都是笑嘻嘻的。

  就是不知道是否各自心怀鬼胎,还会不会有下一次战争,时间又是在何时。

  这次的协议对三方来说都是非常满意的。

  扣掉用来购买天锦镇的银子,曹国获得了八百万两的财政赔款,这些钱对宋国来说不值一提。

  但是放到曹国的角度看就相当于是一年财税的五分之一,不是很多但也不算少了。

  多少能填补一些这次战役的巨大花费。

  二十六座城池的加入不仅代表着新获得大片的土地,也包括了新获得至少二百六十万以上的人口。

  这年头的城市交割可不是那么简单的,每一座城池,在编户籍至少需要在两万户,常驻人口达到十万才能算作是城池。

  多了的话可以把他们迁移带走,但少了必须要补齐,否则就能算作是违约,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当然除了城池之外,战败方要是有能力,所有的村庄集市都是能够迁移的,只要村民们同意并且在国家有能力安置的情况下,接手土地这一方的战胜国也需要配合,不得阻拦。

  这项规定听起来很奇怪,但周制传承千年至今,依然未变,说明还是有一定的道理。

  郑国这次完全就是躺赢,除了前期赔进去几万兵马之外,可以说战场上表现的一塌糊涂。

  但是军事能力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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