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李如歌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166章 李老先生要裸捐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能承认啊,那那些藏起来的大箱子怎么解释?

  承认是自己写的?

  那一家人就得去住露天地了?

  意识到这一点,在看见那封捐赠书上的字迹后,李嘉栋就以父亲得了老年痴呆,不知道自己写了些啥为由,坚决要留下这套宅子。

  得了老年痴呆,捐赠书可以写差,那东西又是谁送过去的?

  这总不会只是老先生自己的行为吧?

  工作人员:“李嘉栋同志,您这觉悟就没老先生高了,您看您父亲,都能做到一点不留,您这还是退休干部,咋能连这点觉悟都没有?”

  他是退休……

  “不是同志,我们一家要是把房子捐了,住哪啊?”

  看着一屋子老的老,小的小,工作人员也犯起了难。

  是啊,李老先生可能光想着发扬风格了,当时肯定也没想到一家人的住处问题。

  最后在有关部门的调解下,房子既然老先生都已经捐出去了,他们也不能看着一家人露宿街头。

  于是乎,就给一家人又分配两间住房。

  嗯呢,在沪市住房如此紧张的情况下,还能挤出两间住房给李洪明一家,这对于公家单位来说,也是不容易啊。

  从始至终,李洪明都没说出来啥,捐赠书他写过不止一封,这次的捐赠书不但笔迹和他之前写的一模一样,就连口气都是相同的。

  他肯定也很想说这事是有人栽赃陷害的?

  可这种事,能说是陷害吗?

  而且他要是死不承认那些东西是他送去的,那他又怎么解释那些东西藏在了哪?他留着的目的是啥?

  当年他捐款捐物时,可是心口拍的啪啪想,说自己一分钱都不会给自己留。

  不然他那些头衔都是咋来的?

  打掉牙往肚子里咽的人,最后给出的理由是这样的,他也不知道家里还有个密室,当发现这些东西时,他也懵了,这才连夜把东西都捐出去了。

  而且为了赎罪,他决定把现有的住房,连同房子里的东西也都捐了,他要真正做到,给自己一分不留。
第1166章 李老先生要裸捐(3/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