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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乡后,我成了村里的香饽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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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判决书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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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魏小娥的话,林长河宠溺的在她手上拍了拍、

  “放心吧,我一个人也能够养活你跟孩子的,你就安心的在家里把家给咱照顾好就行。相信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嗯,我相信你。”

  ...............

  一夜无话,第二天。

  陈向阳依旧是没有去卫生室那边,只不过有两个治落枕的来家里找他,他也没好意思说不治。

  今天一天陈向阳连大门都没出,就在家里待着。

  一直到了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林改柱带着几个穿着制服的人来到了陈向阳家里。

  “你好陈向阳同志,我是县检察院刑事检察科主任,我叫郭向东,这位是县法院的主任范晨涛同志,这两位是县公安局的同志,分别是劳苑杰同志,以及成俊宇同志。

  想必你也知道我们今天过来的目的了吧。”

  陈向阳跟几人一一握手后说道:“应该是为了林海波他们的事情来的吧,屋里请。”

  随后陈向阳带着几人走进了院子,张小梦跟林明珠两人赶紧给众人拿凳子。

  凳子就放在院子里的大梨树下面。

  本来就是大夏天,屋里反而没有院子里面凉快。

  张小梦把热水壶送过来后,陈向阳就开始给几人泡茶。

  闲聊了一会儿后,郭主任就示意法院的范主任把文件拿出来。

  范主任从自己带过来的手提包里掏出一个档案袋。

  打开档案袋后,从里面拿出了一张纸。

  “陈向阳同志,我代表法院给你宣读一下法院的判决结果。”

  见陈向阳点头后,范主任就照着文件读了起来。

  陕省B市太白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1971刑初第106号

  公诉机关:太白县人民检察院。

  原告:陈向阳,男,汉族,1952年3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向东,检察院刑事检察科。

  被告1:林海波,男,汉族...........

  被告2:林海洋,男,汉族............

  被告3:周梅,女,汉族..............

  原告陈向阳与被告林海波,林海洋,周梅案,敲诈勒索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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