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执墟者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卷:山海纪行篇 第十六章 焚天之战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天空燃烧的声音,是低沉的、粘稠的咆哮。

  那不是火焰呼啸,而是规则本身在高温下呻吟——羽民国主毕方真身的火焰,早已超越了凡火的范畴,它是“焚灭”概念的具现,是万物终结的前奏。

  整座青丘山在烈焰天穹下瑟瑟发抖,刚被净化的血樱树残骸发出不堪重负的“噼啪”声,树木、岩石、甚至土壤都开始炭化、崩解。山脚下那些发狂的狐族被热浪一冲,纷纷瘫倒在地,眼中疯狂褪去,只剩下面对天灾最本能的恐惧。

  狐王赤煌勉强撑起一个稀薄的紫色护罩,将妻女和昏迷的狌狌护在身后,但他自己脸色惨白如纸——三滴心头精血耗尽,修为跌落到筑基,此刻连维持护罩都异常艰难。

  护罩外,林墟独自站着。

  肩头是那只刚破壳的毕方雏鸟,掌心蜷缩着灰毛小兽“灰烬”,脚边依偎着陆吾虎崽。三只幼兽似乎完全感受不到外界的恐怖威压,毕方雏鸟甚至还好奇地歪着头,看向天空那尊与自己同源的巨大虚影,发出稚嫩的“啾啾”声。

  这叫声,如同火星溅入油锅。

  “唳——!!!”

  天空中的毕方真身发出暴怒的尖啸,火海翻腾,千丈羽翼掀起焚风,朝着青丘山狠狠压下!

  “人族——最后的机会——”

  “交出圣卵后裔——饶你不死——”

  声音如雷霆炸响,震得狐王的护罩剧烈波动,几乎崩碎。

  林墟抬起头。

  归墟之力在体内奔流,刚刚晋升到90%修复度的归墟珠疯狂旋转,烛龙时间本源、相柳毒力、万兽墓场英灵的共鸣……所有力量在经脉中咆哮,让他金丹中期的修为,在这一刻爆发出超越境界的威势。

  他没有回答毕方真身的话。

  而是转头,看向天空的另一端——那双纯金色的、冷漠注视一切的眼睛。

  “重明鸟前辈。”林墟的声音不大,却在烈焰呼啸中清晰传开,“您也是为了‘圣卵后裔’而来吗?”

  寂静。

  那双金色眼睛没有任何情绪波动,仿佛只是在观察一场与己无关的闹剧。

  良久,一个平和、清越、仿佛玉石敲击的声音,直接在林墟脑海中响起:

  “吾为‘真相’而来。”

  “毕方与吾同出西山,它感应到圣卵孵化,血脉躁动,故而兴师问罪。”

  “但吾看到的……不止是圣卵。”

  金色的瞳孔微微转动,聚焦在林墟掌心的灰毛小兽身上:

  “此兽……是何物?”

  林墟心中凛然。

  重明鸟,《山海经》载其“状如鸡,鸣如凤,能搏逐猛兽虎狼,使妖灾群恶不能为害”。它不仅是光明神兽,更是能看破虚妄、洞察真相的存在。

  它看出了灰烬的异常。

  “它……”林墟斟酌着词句,“是混沌恶念被剥离后,残存的‘善念’与‘本源’所化。”

  “混沌?”重明鸟的声音第一次出现了波动,“你说……混沌的‘善念’?”

  “是。”

  “荒谬。”重明鸟的声音冷了下来,“混沌乃万恶之源,吞噬神兽始祖,污染归墟,何来‘善念’?”

  “但它确实存在。”林墟抬起掌心,灰烬似乎被吵醒了,睁开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打了个哈欠,然后……伸出粉嫩的小舌头,舔了舔林墟的手指。

  动作自然,亲昵,不带一丝恶意。

  重明鸟沉默了。

  那双金色眼睛死死盯着灰烬,仿佛要穿透它的皮毛,看透它的灵魂。

  而就在这时——

  “重明!你跟那人族废什么话!”

  毕方真身的声音炸响,火焰天穹剧烈翻腾:

  “圣卵后裔必须回归羽民国!那是吾族复兴的希望!”

  “至于那只古怪的小兽……一并抓回去研究便是!”

  话音落,它不再等待。

  千丈羽翼猛地一扇!

  “焚天·火羽流星——!!!”

  数以万计燃烧着金色火焰的羽毛,从它羽翼上脱落,化作一场毁灭性的流星雨,朝着青丘山顶——精准地避开了林墟和他身边的三只幼兽——轰然砸落!

  它的目标很明确:逼林墟做出选择。

  要么交出幼兽,要么眼睁睁看着青丘山和所有狐族……化为灰烬。

  “卑鄙!”狐王目眦欲裂,但以他此刻的状态,连一道火羽都挡不住。

  红绫咬紧牙关,第四条狐尾扬起,就要燃烧血脉拼命——

  但林墟比她更快。

  “时间权柄·百倍缓流——”

  灰白色波纹以他为中心扩散,瞬间笼罩整个山顶!

  那些呼啸而下的火羽流星,在触及波纹的瞬间,速度骤降百倍,如同陷入粘稠的蜜糖,缓缓飘落。

  但这只是权宜之计。

  火羽的数量太多了,威力太大了,即便被缓流,它们依然在下落,依然携带着焚灭一切的高温。

  而且,林墟能感觉到,时间缓流对元婴后期级别的攻击,消耗极大。

  最多十息,他就会灵力枯竭。

  “重明前辈!”林墟仰头,声音中带上了一丝决绝,“若我能证明混沌确有‘善念’,您可否助我……拦下毕方?”

  重明鸟的金色眼睛微微眯起:

  “如何证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二卷:山海纪行篇 第十六章 焚天之战(1/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